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区的意见
2014-01-07 15:23:20   来源:   点击:309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电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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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委发〔2011〕17号   核收: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区的意见
(2011年5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0〕37号)精神,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国家、重庆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区,支撑、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加快科技进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科技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未来我区“418” 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相比,仍然存在着科技综合实力不强、核心竞争力较弱、产业技术层次较低以及区域发展竞争加剧、环境资源要素压力加大等诸多困难和矛 盾,实现“加快率先”的任务艰巨。为此,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涪陵建成科技强区、打造渝东地区科技人才高地的目 标。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科技放在发展的核心战略位置,纳入“十二五”发展的基本任务,融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发展的全过程,真正形成依 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大力实施“科教兴涪”和“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支撑发展”的思路,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宗旨,以建设科技强区为目标,以增强 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体制为动力,以落实和完善科技政策为保障,着力打造三大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平台), 构建三大体系(产学研合作体系、科普体系、科技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科技进步,打造渝东地区科技创新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40户,技术创新机构达到40个,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20%,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GDP的2%,每年区财政应用技术研发投入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全区公众科技素养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发展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科技强区。
三、认真落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点工作
(一)夯实技术创新基础。按 照“一个支柱产业两个研发中心、一个重点企业一个创新机构”的要求,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型 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建设绩效突出、示范性强的技术创新主体。全面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提升我区产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力 争到2015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个,培育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40个,其中新创建国家级技术机构3个,市级技术机构10个。
(二)提升科技创业服务水平。实施科技创业培育工程,重 点建设以金渠孵化器为核心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园,加快建设李渡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区,推动建设白涛、龙桥园区成果转化及产业培育区。创建国家级生产力 促进中心、中科院技术转移中心涪陵分中心。建设虚拟大学园、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专利咨询服务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企业成长路线图”工程,培育和 引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科技创业服务内容与功能,集成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构建完备的科技创业服务链条,形成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快速通道,提高创业成 功率。到2015年,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达到20个,其中国市级达到4个;孵化服务场地4万平方米,常年在孵企业达到100户,实现年总产值10亿元。
(三)推动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按照搭平台、聚资源、做示范、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推动科技人员下乡入园进企,让技术落地生根,建设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力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到2015年,初步建成1个现代农业科技园区、10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个科技专家大院(或工作站),10户农村科技型企业,100个科技示范标兵户,1个现代农业科技信息平台,选派、对接100名科技特派员下乡入园进企,形成园区集中发展、基地重点发展、标兵户带头发展的园、片、点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新格局。
(四)发展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围绕全区重点项目、支柱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三大工业园区发展,集聚各种要素资源,进行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覆盖面达到95%以上。重点发展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等六大新兴产业,加快“涪陵制造”向“涪陵创造”转变。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队伍。到2015年,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40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户,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100个,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20%。
(五)促进社会民生科技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推广应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循环利用、低碳经济、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新技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集中人、才、物等优势资源,择优打造渝东地区行业科技高地。到2015年,建成地震指挥中心,争创10个行业性科研所、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
(六)实施专利战略。大力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专利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知识产权协调联动、公共服务和维权保护机制。认真执行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专利工作。实施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制度,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假冒、侵权行为。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的机制。“十二五”期间,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创建国、市、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20个。
(七)扩大科技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校地合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涪陵委发〔2009〕36号),以校地合作为重要抓手,广泛开展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大力招才引智,促进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向区内有效流动,建立合作联盟,开展项目攻关,不断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充分发挥中科院成果转移中心涪陵分中心的作用,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深化科技对口支援,借助市内外高新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引进先进技术成果、资金和人才。到2015年,力争与50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施200项校地合作项目。
(八)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全面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创建和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区为抓手,实施“5个 一”工程,即:建立一个政府和社会多渠道投入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构筑一支完善的科普网络队伍,建设涪陵科技馆等一批科普基础设施,培育一个以科普示范基 地、示范乡镇(街道)、学校组成的科普示范体系,打造一批科普宣传精品。推动乡镇(街道)科协与科技管理站的整合,丰富和创新科技“下乡入企”、“科技活 动周”等活动载体,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科普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养。
四、大力营造加快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快科技创新作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中心环节来抓,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区委、区政府每年听取1—2次科技工作汇报,区科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抓总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实科技工作力量,增加科委机构人员编制,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党政领导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将科技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企业和有关部门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二)加大对科技工作的投入。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和风险投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形成“投、保、贷、补、扶”一体化的机制。政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要确保对科技投入的法定增长要求,人均科普经费高于重庆市平均水平。要建立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财政预算安排的应研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到2015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重点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突破3%。着力破解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建立涪陵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银科经济技术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我区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成果与专利权流动转化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积极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参与科技融资服务,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
(三)落实和完善科技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市、区关于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其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安排给企业用于科技投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对科技孵化器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对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所缴税区内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按前两年等额、后三年50%安排给所缴企业用于科技投入;区财政每年按在孵企业所缴税区内留成部分总额的50%安排给所在孵化器用于自身建设和建立科技孵化种子资金。将被认定为国家级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纳入区政府《关于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意见》(涪府发〔2008〕106号)奖励政策范围,比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准予以奖励,进一步营造科技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围绕打造渝东地区科技人才高地,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学技术奖激励计划、科技拔尖人才选拔计划和科技特派员工程,大力培育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到2015年,引进培养200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市级以上优秀专家20名,选拔区级科技拔尖人才200名,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000人,每年每万劳动力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2人。
 
 
 
主题词:科技  创新  建设  意见
发:李渡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中渝驻涪各单位,各信访安全工作督查组。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印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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