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跃种子资金
金跃种子资金由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与重庆市涪陵区金渠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渠孵化器)联合共建。资金来源包括区科委科技项目资金无偿投入、金渠孵化器自有资金投入及其他捐赠等,总规模5000万元,前期建立500万元。金跃种子资金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投资产业符合国、市、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发展政策。
金跃种子资金用于孵化器内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短期借款、融资担保;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金渠孵化器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初创期企业;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共建创业投资公司(基金),扩大种子资金规模,共同投资涪陵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指企业设立1年以上的孵化企业或项目已运行1年以上新组建的孵化企业。
金跃种子资金投资一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持股比例不超过30%,股东性质一般为优先股股东。
金渠孵化器根据协议可以现金、房租折股方式出资。
所投资企业应符合如下各项基本条件:
(一)企业入驻并注册在金渠孵化器内;
(二)自主创新能力强;
(三)经营团队结构合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于控股地位,且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口碑好;
(四)企业成长性好,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少于30%,利润不低于15%;
(五)企业成立1年以上或项目已运行1年以上新组建的企业。
(六)企业口碑好,金融系统无不良记录。
涪陵区创业种子投资基
一、涪陵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规模
涪陵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总规模2000万元,由区科委与市金融服务中心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市金融服务中心出资40%,涪陵区科委出资60%。种子基金属于公益性专项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解决落户重庆的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早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种子基金日常管理机构
种子基金日常管理机构为涪陵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具体由重庆市涪陵区金渠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三、种子基金决策机构
种子基金决策机构为种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种子基金投资、投资退出、投资项目损失核销等重大事项决策。
四、种子基金支持对象及选拔方式
种子基金支持对象为创业团队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种子基金支持对象筛选方式分为以下五类:
(一)市、区(县)政府及各级部门主办或经种子基金出资方认可,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举行的各类创业竞赛、项目优选活动筛选出的优胜团队或企业;
(二)成立不超过5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可直接进入投决会表决;
(三)核心团队中有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可直接进入投决会表决;
(四)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可直接进入投决会表决;
(五)经种子基金出资方认可的尽职调查等其他公平、公正、公开的筛选方式筛选的支持对象。
五、种子基金支持方式
(一)公益参股,单笔不超过50万,时间不超过5年;
(二)免息信用贷款,单笔不超过50万元,时间不超过3年;
六、种子基金申请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金渠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文霞(金渠孵化器)
联系电话:72218857 13648407355